2016/12/30
职工食堂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职工食堂安全行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处所有职工食堂餐饮安全的控制。
处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的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
1.1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 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严禁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1.3 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1.4 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1.5 严禁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6 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2 食品制作场所环境
2.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2 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2.3 饭、菜、汤等食物应加盖或纱罩,以防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 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2.5 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2.6 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2.7 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2.8 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2.9 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3 食堂炊食用具
3.1 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 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3 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 食品原料的采购
4.1 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4.2 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4.3 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
4.4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 食品加工过程
5.1 蔬菜清理后,应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泥土或昆虫夹杂在菜中。
5.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5.3 在切制食品时,应生熟分开,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洁。
5.4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5.5 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 食品存放
6.1 食物应在专门的库房存放,实行“三隔离”,熟与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2 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出库时要做到“先进先出”。
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7 刀、机具的操作
7.1 刀具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应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不得以刀具代替开瓶器;破损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迟钝的刀具,不得勉强使用。
7.2 要熟悉机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装置及知识,使用压力锅、蒸饭箱要正确开启,防止蒸汽烫伤。
7.3 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7.4 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8 监督检查
8.1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质量卫生、食堂卫生及工作人员卫生要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 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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